早年經(jīng)歷
宋應星幼時與兄應升同在叔祖宋和慶開辦的家塾中就讀。宋應星在家鄉(xiāng)散文私塾中開始認族叔宋國祚做老師,在這之后在新建舉人鄧良知門下做學生。 宋應星自幼聰明強記,“數(shù)歲能韻語”(作詩),有過目不忘之才,很得老師及長輩喜愛。稍長,考入奉新縣縣學為庠生,熟讀經(jīng)史及諸子百家,他在程頤-程灝、周敦頤、朱熹及張載這宋代四大家中,獨推張載的關學,從中接受了唯物主義自然觀。他對天文學、聲學、農(nóng)學及工藝制造之學有很大興趣,曾熟讀過李時珍的《本草綱目》(1596年出版)等書。此外,還喜歡音樂、作詩。他常與同窗好友赴本縣風景名勝處郊游,相互催詩,相互激勵,縱談天下事。
萬歷四十三年(1615年)宋應星與兄應升赴省城南昌參加乙卯科鄉(xiāng)試。在一萬多名考生中,29歲的宋應星考取全省第三名舉人,其兄名列第六。奉新諸生中只有他們兄弟中舉,故稱“奉新二宋”。鄉(xiāng)試的成功使宋氏弟兄受到鼓舞,當年秋他們便前往京師(今北京)應次年丙辰科會試,但卻名落孫山。他們決定下次再試,為了作好應試準備,宋應升、宋應星等人前往江西九江府古老的白鹿洞書院進修,當時任洞主的是有名學者舒曰敬。
萬歷四十七年(1619年)是神宗在位時最后一次會試之年,宋應星弟兄與江西其他考生齊會京師,但二兄弟仍未及第。此后,他們于天啟及崇禎初年再試,均告失敗,從此遂絕科舉之念。
縣學教諭
崇禎四年(1631年)宋應升由吏部銓選任浙江桐鄉(xiāng)縣令,宋應星回鄉(xiāng)服待老母。崇禎八年(1635)宋應星任江西省袁州府分宜縣學教諭。教授生員,是未入流的教職人員。該年其兄宋應升調任廣東肇慶府恩平縣令,因有政績,被誥封為文林郎。宋應星在分宜縣任教4年,這是他一生中的重要階段,因為所有主要著作都發(fā)表于此期間。
仕途生活
崇禎十一年(1638年)宋應星在分宜任期滿,考列優(yōu)等,旋升任福建汀州府推官(正八品),為省觀察使下的屬官,掌管一府刑獄,俗稱刑廳,亦稱司理。
崇禎十三年(1640年),宋應星任期未滿,辭官歸里。
崇禎十六年(1643年)又出任南直隸鳳陽府亳州(今安徽亳州市)知州(正五品),然此時已值明亡前夕。宋應星赴任后,州內因戰(zhàn)亂破壞,連升堂處所都無,官員多出走。他幾經(jīng)努力重建,使之初具規(guī)模,又捐資在城內建立書院。
崇禎十七年(1644年)初,宋應星辭官返回奉新。當年三月,李自成大軍攻占京師,明亡。四月,清兵入關,建都北京,宋應星成為亡國之民。五月,福王在南京建立南明政權。
南明弘光元年(1645年),宋應星被薦授滁和兵巡道及南瑞兵巡道(是介于省及府州之間的地區(qū)長官),但宋應星均辭而不就。明亡前,宋應升已升任廣州知府,明亡后亦無意戀官,遂掛冠歸里。
晚年生活
宋應星弟兄寄希望于南明,但此政權由閹奸阮大鋮、馬士英把持,排斥忠良,政權迅即滅亡。清兵南下取江西。
隆武二年(1646年),宋應升服毒殉國。清朝建立后,宋應星一直過著隱居生活,在貧困中度過晚年,拒不出仕。
永歷二十年(1666年),宋應星逝世,享年80歲。